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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邑县建立干部选拔任用长效机制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近几年来,河北省武邑县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从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入手,建立健全了系列事关长远的制度体系,防止了选人用人腐败现象的发生。
     一是建立干部能者上,庸者下的管理机制。该县牢固树立正确的用人标尺,选人用人上坚持“四看”,即看实绩、看人品、看群众公认程度、看形象。对那些有本事、真干事、干成事、群众公认,特别是在产业结构调整、项目建设等重点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干部大胆重用。同时,县委还专门制定了《调整不称职领导干部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了不称职领导干部的标准,规定:实绩考察考核落伍者“下”。目标考评中,连续两年处于全县后三名或领导班子实绩较差票超过30%的,整个班子要重新调整,对负主要责任的班子成员给予降职、免职或调离。群众威信低者“下”。县委每年分两次对县直机关和乡镇干部进行民主评议,凡在民主评议中,领导干部得不称职票超过30%的,视情况报县委常委会予以待岗、降职、免职。实绩平平者“下”。对那些不想干事、干不成事的平庸者,实绩平平、长期打不开工作局面的,进行适当调整,真正解决干部能上不能下、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近几年来,通过保级待岗、降职、免职等多种渠道,全县有23名科级干部退出了领导岗位。
     二是建立干部选拔任用责任机制。该县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相继健全和完善了干部推荐责任制、考察责任制和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进一步明确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多环节的责任主体、责任内容和责任界限,真正做到了谁推荐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决策谁负责,解决了靠关系提干部、靠运作提干部的问题。如在推荐环节,该县专门制定了《科级干部推荐的有关规定》,要求领导干部个人推荐的干部都要进行署名推荐,并撰写详实的推荐理由,做到谁推荐谁负责。
     三是建立“三移一公开”干部选任监督机制。(1)监督“关口”前移,对上的干部严把“门坎关”。在干部推荐、考察、酝酿、研究、公示、任用等各个环节之前开始把关,从源头立闸,层层设防,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2)监督范围外移,堵死干部在“生活圈”和“社交圈”监督上出现的“软肋”。该县为防止干部在“八小时之外”出现问题,进一步拓展监督范围,不但监督干部8小时之内的工作、政治表现,同时通过设立干部监督员、举报电话、意见箱等监督干部八小时之外“生活圈”、“社交圈”的表现。(3)监督重心下移,把严后备干部的培养“入口”关。为选准用好干部,该县不断将监督重心下移,坚持从纳入后备干部起,就开始对他们的培养、选拔、日常表现等实施监督。(4)公开干部相关事项,让群众参与监督。该县每次提拔选任干部,都对他们的民主推荐情况、工作实绩、现实表现等通过新闻媒体、发布公告等形式向群众公开,让群众参与监督,若公开内容经群众反映不实一经查实,视情况暂缓任职或取消任职。通过推行“三移一公开”干部监督机制,强化了对干部的正面教育和防范教育,将选任干部有可能出现的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有效地防止了选人用人失察、失准、失真现象。近几年来,全县共有27名干部被诫勉谈话,2名科级干部被监督出违纪违法问题,被司法部门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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