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河北省武邑县坚持将干部综合理论知识考试、组织考察、年度目标考评相结合的“三考”制度,作为综合评定干部不同档次的重要途径,为县委合理使用干部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依据。
综合理论知识考试。该县对乡局级领导干部实行理论水平任职资格证制度,定期组织乡局级领导干部对邓小平理论、十六大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等综合理论知识进行任职资格理论学习考试。一次考试不合格的,由组织部谈话诫勉,并且当年不评优、不提拔,两次考试不合格的改任非领导职务。去年以来,有3名同志考试不合格,被谈话诫勉。
组织考察。该县为客观公正地识别和使用干部,坚持对乡局级领导干部实行半年民主评议和年度考察。凡在年终民主测评或半年群众民主评议中,领导干部得不称职票超过30%的,视情况报县委常委会予以降职、免职;在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考实评定中,被确定为不胜任现职的,视情况报县委常委会予以待岗、降免职务。去年以来,1名乡镇正职因工作原因被待岗半年。
年度目标考评。该县从进一步完善干部实绩考核内容入手,建立科学的领导干部岗位任期目标责任制,以干部年度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干部岗位任期目标考核的基础。年度目标考评一般分为三个步骤。
一是自评。领导干部个人根据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写出自评报告,上交考核组。
二是组织考核。县委抽调精干人员组成考核组,通过座谈、走访、查看相关资料,对被考核人员的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4个档次,进行综合评定,并写出考核报告向县委汇报。
三是反馈。考核组考核结束后,县委根据考核组对领导干部的评定档次,向领导干部所在单位进行反馈,单位再向每位领导干部个别反馈,如对考核组评定档次不满意,可在15日内向县委组织部申诉,县委组织部责成考核组对其重新认定。考核为优秀的,根据需要,大胆提拔重用;考核为称职的,可以提拔或留任;考核为基本称职的,提出诫勉,限期改正,或根据不同情况调整领导职务;考核为不称职的,不再续聘或任用,并视情况分别采用转任、改任非领导职务、下调职务等办法妥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