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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武邑县实施公务员法暨改革工资制度

规范津贴补贴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6年12月)

葛殿朋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主要是学习贯彻省、市关于实施公务员法暨改革工资制度规范津贴补贴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对实施公务员法、改革工资制度、规范津贴补贴等工作作出安排部署。下面,我就贯彻落实公务员法,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实施公务员法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已于200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史上的一件大事,在我国干部人事制度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当前,我们正处于深入实施“十一五”规划,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要求,完成更快更好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两大主要任务,必须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公务员队伍。公务员法的颁布实施,为加强公务员队伍管理提供了重要依据,为广大公务员依法执政提供了重要保障,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供了重要支撑。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公务员法和全国会议精神,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市的要求与部署上来,努力在以下三个方面形成共识。

   (一)贯彻实施公务员法,是推进依法治国进程的必然要求。依法治国,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公务员作为公共行政、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的主体,承担着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公共事业的职能,在保证国家机器正常运转、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中,发挥着不可代替的作用。因此,推进依法治国进程,必须把依法管理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作为重点,通过建立健全干部人事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把公务员队伍的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通过提高公务员队伍建设水平,为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奠定基础。公务员法以法律的形式规范了公务员管理的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和基本方法,对公务员管理的各个环节作出了明确规定。它的颁布实施,既为公务员依法行政提供了法律保障,也为依法管理公务员提供了法律依据,标志着我国干部人事管理进入一个依法管理的新阶段。认真贯彻公务员法的各项规定,对于提高公务员依法执政水平,推动依法治国方略的落实,必将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

   (二)贯彻实施公务员法,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举措。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是我们党在执政条件下的两大根本性建设。广大公务员作为国家的公仆、人民的公仆,是党执政的骨干力量。他们的行为是否规范,直接影响着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直接影响着党和政府的形象。从一定意义上讲,公务员队伍的能力和水平,决定着党的执政能力和水平,公务员队伍的先进性,决定着党的先进性。公务员法明确了公务员的条件、义务、权利、纪律、法律责任等,不仅有倡导性要求,而且有禁止性规范,为公务员切实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力,进一步明了方向、创造了条件,也为促进公务员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效能提供了法律保障。因此,贯彻实施公务员法,能够使广大公务员既开拓创新又清正廉洁,既保障先进性又维护纯洁性,既增强适应能力又提高免疫力,从而把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的各项要求,落实到公务员队伍建设的各个方面,有力推动各项事业更快更好发展。

   (三)贯彻实施公务员法,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客观需要。增强公务员队伍和活力,调动广大公务员的积极性,关键在于体制机制建设。公务员队伍是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公务员管理机制,克服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面临的重要任务。公务员法系统总结了我国干部人事工作的基本经验,吸收了近年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最新成果,借鉴国外公务员管理的有益做法,结合实际进行了许多创新。既理顺了公务员管理体制,实现了与现行干部管理体制的衔接,又健全了公务员管理机制,特别是确立了新陈代谢机制、竞争择优机制、受益保障机制、监督约束机制,有力地推动了干部人事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为把各方面优秀人才集聚到党和国家的事业中来,提供了广阔空间和持久动力。总之,公务员法的颁布实施,对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具有长远而重要的影响。我们一定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不断深化对贯彻实施公务员法重要意义的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以负责的精神和扎实的作风,真正把公务员法的各项规定贯彻好、落实好。

     二、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扎实做好贯彻公务员的各项工作

   《公务员法》正式颁布后,我县组织人事部门立即行动,采取多种形式,在不同层面的干部群众中,组织开展学习培训,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应当看到,学习贯彻公务员法是一项长期任务,要在前一段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有针对性地抓好学习培训,引导广大公务员全面把握公务员法的立法背景、立法宗旨、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各项规定,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县委、县政府对贯彻公务员法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进行研究。县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我县公务员登记工作实施方案,对做好这项工作作出了具体安排,提出了明确要求,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第一,严格确定公务员法的实施范围。

    一是准确把握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范围,即中国共产党各级机关、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各级行政机关、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各级审判机关、各级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的各项机关。除上述七类机关外,其他机关不在实施范围内。凡未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批准自行设立的机构,不列入公务员法实施范围。群团机关和部分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

    二是严格按照三要素界定公务员范围。对七类机关的现有人员,要按照公务员法确定的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这三个要素,严格确定范围。凡是公务员法和工作方案有规定的,就不能开口子,口子一开,会引起一拨一拨的攀比,引发更多的矛盾。

    三是对少数情况特殊人员要具体分析。有些人员是否列入公务员范围,要按照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和本人的情况确定。人事关系所在部门和单位不属七类机关的,不列入公务员范围。

    第二,积极稳妥地做好公务员登记工作。

    登记中要把握好以下四点:

    一是公务员登记采取各机关统一组织的形式,明确登记是组织登记,不是个人登记。公务员应依法由组织判定,登记工作由各级机关统一组织,由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填写登记表。

    二是严格掌握登记标准和条件。公务员登记,必须符合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在规定的范围内,严格按照《武邑县公务员登记实施方案》的要求进行。从我县的情况看,1993年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以来,各乡镇、县直各部门普遍按照要求,于1997年对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了过渡。尤其是2002年以来,县委组织部和县人劳局结合机构改革和公务员定岗工作,对各乡镇、县直各部门的公务员和参照管理人员进行了定岗登记,为这次登记工作奠定了较好的基础。应该说,我县机关工作人员队伍的人员身份、编制属性总体上是明确的,纳入实施范围机关的绝大多数人员可以依法顺利登记。这是登记对象的主体,要先做好这部分人员的登记工作。对登记工作中一时难以明确的问题,要区分不同情况,边研究,边解决,不宜简单处理。有些人员可经考试考核办理录用手续后再进行登记;有些人员可分开登记,单独统计。

    三是按照规定的程序登记,实施逐级把关。各机关要按照规定的程序确定登记对象,填写《公务员登记表》,报审核机关;然后由审核机关签署意见,报审批机关;最后由审批机关签署意见,需要备案的报备案机关。这里特别强调的是,公务员登记工作实行逐级负责制,由各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和程序,经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讨论决定后,逐级上报。四是在公务员登记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组织、人事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全县各乡镇、县直各部门的信息采集、录入建档、数据上报、信息维护、信息更新和信息安全等工作,各单位自身要建立相应的数据库,从数据源头把好质量关,确保高质量完成系统建设工作。

     第三,认真做好参照管理工作。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要把握好以下四点:

    一是坚持依法办事、实事求是、从严掌握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权限和程序进行审批。同时,也要充分考虑目前机构职能、机构编制管理和原参照、依照管理的实际情况,兼顾不同机关的性质和特点。

    二是严格把握参照管理的两个审批条件:一要有“法津、法规授权”,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与行政法规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国务院的决定等法规性文件的授权。党的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等,依照上述精神处理。

    二要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指政府系统行使的行政管理职能和党委系统担负的党的领导机关工作职能。主要包括:政策法规规划的研究制定、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市场监管、执法监督以及公共管理服务等。事业单位是否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应根据法律法规等授权情况,主要依据单位的“三定”方案作出判断。

    三是对原参照、依照管理单位申请参照管理的要重新审批。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对申请列入参照依照管理范围的事业单位要写出申请报县委组织部或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再由组织人事部门综合情况写出申请,报上级部门重进行审批。应根据审批权限,按规定对公务员法实施前经批准列入参照、依照管理范围的事业单位重新进行审批。符合条件的批准列入参照管理范围;不符合条件的不再列入参照管理范围,按相应人事管理制度进行管理。

    四是加强对参照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管理。

    列入参照管理范围的机关(单位),要认真按照公务员法的规定和要求,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管理,不搞“两头占”。遵循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做到权利与义务的统一,不能只参照权利,而不参照义务。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及时对人员进行组织登记工作,并相应填写“参照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 第四,合理确定职务与级别。

    一是严格掌握职数限额。要在编制和职数限额内合理设置职位,在规定的领导和非领导职务职数内确定公务员的职务。对因机构改革等各种原因超出规定职数配备领导或非领导职务的,县委将采取措施,逐步消化。

    二是合理确定公务员级别。《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管理规定》设置了公务员的27个级别,明确了各职务层次与级别的相应关系。对基层和重要职位上的公务员在级别上做了政策倾斜,如:职务越低,对应级别范围越大,拓展了基层公务员级别晋升的空间;符合条件的厅局级副职及以下职务层次的公务员,可以享受上一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工资、住房、医疗等生活待遇;担任县级党政主要领导职务的公务员,任现职每满5年并考核合格的,在级别正常晋升的基础上,再晋升一个级别。关于公务员级别确定的办法,按照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规定实施。

    三是规范综合管理类公务员非领导职务的设置和管理。《综合管理类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管理办法》从职务层次、名称、职数职责等几方面,对非领导职务设置管理进行了规范,明确非领导职务设置要严格依据机构规格,按照不得高于所在机关或所在内设机构规格的原则,确定非领导职务层次,并且职数比例不得突破规定的比例限额。各类机关非领导职务设置,总的原则是职数比例大体一致。同时,非领导职务名称原则上不再使用其他职务名称。担任非领导职务公务员接受所在同级机构担任领导职务公务员的领导,经领导授权或委托可负责某一方面的工作,或者协助同级机构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开展工作。四是各级机关公务员目前仍按照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进行管理。公务员法确定了新的公务员职位分类框架,将公务员职位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目前,中央对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正在进行试点,在国家相关规定出台前,各级机关公务员仍按照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进行管理。

    第五,做好公务员工资套改工作。在公务员登记和职务与级别完成后,按照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进行工资套改,是实施公务员法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公务员法的规定,这次工资改革的着力点,是改革制度、严肃纪律、规范程序、完善机制,逐步形成一整套科学规范的公务员工资分配制度,而不是简单地增加工资。改革和规范工资制度的主要任务是,改革公务员职级工资制,简化基本工资结构标准,适当增加级别,合理设置工资标准,适当拉开工资差距,实行级别与待遇适当挂钩,对长期在基层工作的县、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实行工资政策倾斜,完善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建立功能明确、关系合理、正常增长的基本工资制度,发挥工资的激励功能和导向作用,促进公务员队伍的稳定。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公务员法实施工作顺利推进

    实施公务员法,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任务繁重。这次会议的召开和《武邑县公务员登记实施方案》的下发,标志着我县实施公务员法工作全面推开。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党委(党组)一定要高度重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把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落到实处。

    (一)强化领导责任。公务员法的贯彻实施是一项系统工程,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党委(党组)要把这项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努力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各单位“一把手”既是贯彻实施公务员法的重要组织者,又是公务员法规定的管理对象,要带头学法用法、带头执法守法。谁出问题就要追究谁的责任,同志们一定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各单位要在县委政府和组织人事部门的组织指导下,抓好公务员法的组织实施。

     (二)严格掌握政策。公务员法中的许多制度、规定,都具有很强的政策性。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一定要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严肃纪律不松懈。要认真贯彻《公务员法》和中央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国公务员法>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发[2006]9号)精神,根据我市和我县制定的实施公务员法工作方案,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尽快研究制定具体操作方案,做好公务员管理的入轨运行工作,特别是公务员登记、认定职务级别、实行工资套改和规范参照管理的工作,坚决维护法律和政策的权威性、严肃性。

     (三)依法稳定推进。贯彻落实工作方案,必须坚持原则、依法办事,在法的框架下解决问题。凡法有规定的,文件有要求的,坚决不能退让。严禁扩大实施范围和参照管理范围,不得滥设职数,不得超编和扩大范围进行登记,不得超职数配备人员。同时,要坚持以人为本、缜密周全、有情操作,把问题想透,把工作做细,妥善协调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特别是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化解各种矛盾。对一时解决不了的复杂问题,要有个“安民告示“,做好相关人员的工作。对按规定不能登记的人员,要把政策讲清楚,稳定他们的思想情绪,并解决好他们面临的现实问题,体现组织对每一位同志的负责和关心。要坚持时间服从质量、服从大局,积极、稳妥、有序地推进实施工作,确保公务员队伍稳定、机关稳定和社会稳定。

    (四)加强督促检查。在实施公务员法的过程中,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各项规定,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要加强对公务员法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要发挥人大政协、纪检监察、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建立“便利、安全、高效“的举报机制。特别要防止在实施公务员登记和参照管理工作中的不正之风现象的发生,对违法违纪的,要坚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该教育的教育,该处分的处分,该追究法律责任的要依法予以处理。

    同志们,学习好、贯彻好、实施好公务员法,建设一支勤政、廉政、务实高效的高素质公务员队伍,是建设新武邑的迫切需要。我们要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振奋精神,扎实工作,深入推动公务员员的贯彻实施,全面提高我县公务员队伍建设水平,为实现更快更好发展、推进和谐武邑建设,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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