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拔条件: 1、政治素质好,党性原则强,具有从事基层领导工作经验和党务工作经历,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2、热爱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与业主和职工群众思想上能交流,感情上相融洽,工作上能合拍。 3、具备一定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和现代企业管理知识,能够为企业发展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4、具有三年以上党龄,高中以上文化,身体健康。
党建指导员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宣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企业守法经营,照章纳税,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2、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为组建党组织创造条件。特别要做好党组织负责人的培养工作。 3、指导企业党组织建章立制、开展活动,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4、领导和指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按照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协调企业内部各方面关系,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维护企业稳定。 5、帮助企业排忧解难,为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 各乡镇党委、非公有制企业党委可根据派驻企业的特点和实际情况,明确党建指导员的具体工作任务。
党建指导员的选派途径和方式 选派途径主要是:(1)县、乡党政机关在职党员干部;(2)各级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中的离退休党员干部、县乡机构改革分流的党员干部;(3)农村和社区(居委会)党组织成员;(4)转业、复退军人中的党员;(5)非公有制企业内的党员;(6)其他符合条件的党员。 选派党建指导员工作坚持组织同意、企业认可,以选为主、以派为辅的原则。具体选派方法有: 1、内选式。企业内部有合适人选的,经上级党组织考察同意,任命其为该企业的党建指导员。 2、外聘式。企业内部无合适人选的,在上级党组织的指导下,面向社会聘任符合条件的党员作为党建指导员。 3、下派式。上级党组织与业主协商沟通后,向企业选派党政机关在职党员干部作为党建指导员。
内选式和外聘式党建指导员,经与业主协商,可在企业担任相应的行政职务,工资报酬由企业支付;下派式党建指导员享受原单位工资待遇,企业可视情况对他们给予适当补贴;村(街)、居委会党组织成员担任党建指导员的报酬,由所在村(街)、居委会或企业采取适当的方式予以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