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搞好2005年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衡人发[2005]57号文件的精神,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提出如下意见:
一、参加考核的范围、对象
乡镇及其以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均参加年度考核。
二、考核的内容、方法
考核内容及方法,行政机关按照《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进行,事业单位按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实施办法》进行,仍然采取群众测评与直接领导测评相结合的办法。群众测评按投票方法进行,占40%;领导测评占60%。
三、关于考核等次的设置
根据我县的实际情况,以前年度考核没有设置优秀等次,为了便于操作,2005年度的考核仍不产生优秀等次。即:只确定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三个等次。
四、考核等次的确定
考核等次由直接领导在群众测评的基础上确定,即县直副股级以下干部的直接领导测评分数和等次由股长或主管副局长确定;股长的直接领导测评分数和等次由主管副局长确定;乡镇一般干部的直接领导测评分数和等次由主管副乡级干部确定;副乡局级干部的直接领导测评分数和等次由乡镇书记和局长确定;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和县直部门的局长、党组书记的直接领导测评分数和等次由县委确定。
五、关于年度评奖
按照要求五种奖励(嘉奖、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授予荣誉称号)与考核同时进行。今年分配了我县政府系统申报二等功受奖人员14名,党群系统3-4名。去年根据领导研究意见只申报二等功受奖人员,根据我县实际情况,2003年仍然只申报二等功受奖人员。
六、凡2005年度受党纪、政纪处分人员的考核等次的确定,按冀组通字[1999]77号文件《关于行政处分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年度考核中如何确定考核等次的意见》的通知办理。
七、实施办法
按照上级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县的情况,党委部门和政府部门同时进行,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组织部拟定开展2005年度考核的意见,下发文件,统一部署,分工负责,此项工作于3月20日前完成。
中共武邑县委组织部
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06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