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员是基层党组织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是不断发展壮大党员队伍,增强党组织生机和活力的根本措施,也是纯洁党的肌体,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和号召力的重要保证,可以说这项工作是党的组织建设的非常严肃的基础性工作。党员队伍结构和新党员质量状况如何,直接影响着党的建设的各个方面,影响着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基层的落实,从而影响到党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和威信。就全县而言,对发展党员进行宏观指导和把关,是组织科的一项重要职责。下面,咱们共同学习一下发展党员的指导方针、基本原则和主要程序,一块探讨当前发展党员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改善提高的措施。
一、关于当前我县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有关数据
(略)
二、新党章中有关发展党员工作的几条规定。
党章中关于发展党员工作的表述重点是第一章,共有九条规定,这九条规定为我们下一步学习和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下面侧重说五条,分别是第一章《党员》中的第一条、第二条、第五条、第六条和第七条。这五条中,第一条是申请对象的条件,也就是……。这一条与十五大党章相比,作了适当的个性,主要是在申请对象的范围中增强了“其他社会阶层”。其他社会阶层是指除了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干部以外的其他阶层,主要包括伴随改革开放而出现的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等社会阶层。这一改动可以说体现出了与时俱进,有利于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同时,这一改动也解决了一些困扰我们多年的比较敏感的实际问题。比如私营企业主能否入党?对这一个问题原本我们存在模糊认识,认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最终目标是消灭剥削、消灭阶级、实现共产主义。而私营企业主占有一定规模属于私人所有的生产资料,并且雇用了相当数量的工人,占有工人的剩余价值,同工人之间存在雇用关系,因此不能吸收他们入党。十六大党章的规定澄清了这一认识,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也铺平了道路。第二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根据这几条规定,具体说一下发展党员工作。
三、新时期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方针
概括起来十六个字,也叫“十六”字方针,这是工作中经常提到的。这十六个字是“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这是1988年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首次提出的,1989年中央下发了《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通知》,第一次以文件形式规定了“十六字”方针。下面解释一下这十六字的含义:
第一,坚持标准。就是严格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和要求。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室,一是申请入党的条件,也就是刚才说的党章第一章第一条;二是党员的基本条件,也就是第一章第二条规定的条件。三是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党章第一章第三条、第四条规定了党员的八项义务和八项权利。这三个方面互相联系,各有侧重,从不同角度和层次构成了党员标准的有机整体。坚持党员标准,就必须全面坚持上述规定,任何将它们割裂或对立起来,强调某个方面而否定其他方面,各取所需,任意解释的做法都是对赏标准整体内容的破坏,都必须坚决纠正;任何背离赏标准,而另立其他标准都是不允许的。
第二,保证质量。就是要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正确处理数量与质量的关系、需要和可能的关系、培养和发展的关系,始终把保证新党员质量放在首位,严格把好党员队伍的“入口”关。这就要求三点必须做到:一要把工作着力点切实放在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生考察上,帮助积极分子不断端正入党动机,启发他们不断提高政治觉悟。经常组织他们参加一些党内活动和有益的社会活动,分配他们做一些群众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让积极分子在实践中得到锻炼、经受考验。入党积极分子要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考察,方能列为发展入党。二要坚持对发展对象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和入党动机进行全面的政治审查。防止那些反对党和社会主义的人、入党动机不纯的人混入党内,也不能降格以求,把不具备党员标准的人吸收到党内来。三要加强对预备党员的管理、教育和考察,把住预备党员的转正关。
第三,改善结构。就是发展党员要从党员队伍建设的需要和党所承担的历史使命的要求出发,做到结构合理,以不断改善党员队伍的职业、年龄、文化、性别等构成和颁布,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应当看到目前党员队伍的结构还不尽合理,分布还不够均衡。这种现象,不同程度地影响了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这就要求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根据不同时期党员队伍的状况,确定一个时期内的发展党员工作重点,积极改善党员队伍的结构。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要把企业、农村生产一线和青年中的优秀分子作为发展重点,同时要做好党的力量薄弱的地方和单位的发展党员工作。
第四,慎重发展。就是要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严格履行入党手续,防止把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人吸收到党内来。
发展党员“十六”字方针是一个有机整体,发展每一个党员必须同时遵守,这个问题上不能搞侧重,否则就会出问题。
四、发展党员的基本原则
1、发展党员要有领导、有计划进行的原则。
有领导就是党组织要对发展党员工作提起足够重视,加强领导和指导,不放松、不懈怠、不应付、不间断,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基础性工作,经常抓在手上,放在心上。有计划,,就是从实际情况和现实需要出发,使发展党员保持一个均衡的速度,既不能停止发展,也不能突击发展,既不能盲目乱发展,又不能长期不发展。要使党员队伍保持一个均衡性和稳定性。这就需要我们进行宏观调控。按照去年省发展党员工作会议规定,党员的比例应控制在总人口的5.5%以内。目前,衡水市的比例已经超出了这个范围,所以咱们在制定发展党员计划时有一个规定,500人以上的村每年发展1名,500-1000人的村每年发展2名,1000人以上的村最多不超过3名。当然,根据实际情况也可以区别对待,对确实具体条件并且动机纯正的,也可以适当增加。这些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是严格控制的,目的就是保持党员队伍的稳定性。
2、保证党员质量的原则
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把党员质量放在首位,坚持党员条件,不允许把那些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人吸收到党内来中,这是由澡的性质和执政党的地位决定的,是保持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的重要保证。我们决不能一方面解决组织不纯问题,一方面又制造新的不纯;一方面解决一部分党员不合格,一方面又让一些不合格的人入党。因此,要严格考察每一名申请入党的同志是否真正具有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信念;能否坚定地贯彻执行澡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能否在个人利益和群众利益发生矛盾时,自觉地牺牲个人利益,不怕吃苦,不怕吃亏。另外,为了保证质量,还要严格履行入党手续,坚决按规定的程序办事,除加强对申请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外,还要加强对新党员的教育、考察工作。
3、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
所谓“个别吸收”就是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实践证明,只有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才能切实保证发展新党员的质量。坚持这一原则,重点在“成熟”二字。所谓“成熟”,就是发展新党员确实具备了《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因此,在实际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党员标准,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察,看其是否具备《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在发展党员时,要逐个履行入党手续,不能成批发展。成批发展党员,可能违反其中个别人的意愿,也往往会使一些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人混入党内。
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就是要在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收新党员时,对每一个发展对象都能认真审查,使每个党员都能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发扬党内民主。
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并不是说每次支部大会只能讨论一个发展对象入党。如果一次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此外,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还要防止两种倾向:一种是关门主义倾向,即把确已符合党员条件的人拒于党的大门之外;另一种是突击发展的倾向,即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拉入党内。
4、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
这是由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所决定的。作为中国共产党的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必须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调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这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的,只有具有共产主义觉悟,志愿把自己的一切献给共产主义事业的人才能做到。只有当申请入党的人懂得了为什么要入党,并决心为共产主义事业贡献自己的一切的时候,才能自觉地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刻苦学习,积极工作,克己奉公,无私奉献,努力做一个合格的共产党员。如果入党不是建立在自愿的基础上,就不可能自觉地用党员标准去规范自己的言行,而是把自己混同于一个普通老百姓,甚至作出与党的要求背道而驰的事,对党造成损害。因此,必须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对一些尚无入党要求的人,无论其社会声望多高,或者能力多强、贡献多大,都不能强迫他们入党。“拉”人入党的做法是完全错误的。当然,党组织有责任对他们进行教育,帮助他们提高政治觉悟。只有当他们提高了觉悟,有了入党要求,并自愿提出入党申请,经过党组织的培养和考察,确实具备党员条件后,才能吸收他们入党。
5、发展党员要有重点的原则
坚持有重点地发展党员,是党在不同时期政治任务的需要和党员队伍建设的需要;是改善党员队伍结构和颁布,解决部分地方和单位党的力量薄弱问题的重要手段。但是,强调有重点地发展党员,决不意味着可以任意降低赏条件,在“重点的范围内”网开一面追求发展数量。坚持有重点地发展党员,必须以保证党员质量为前提,这是发展党员工作不可忽视的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