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大力弘扬干部队伍昂扬向上、积极进取、奋发有为的良好风尚,确保县委八届二次全会通过的《关于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决定》落到实处。经研究,现就进一步加强乡局级领导班子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1、加强理论学习,提高领导干部思想政治素质。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党委(党组)要认真坚持理论学习制度,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理论学习的主要内容,制定出详实的学习计划,精心组织实施。要把学习中央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领导干部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的重要途径,紧紧围绕为谁执政、靠谁执政、怎样执政这个重大问题,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开展全面、系统、深入的学习研究,全面掌握四中全会的基本精神和任务要求,自觉用四中全会精神武装头脑,指导行动,通过学习把思想统一到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上来,把主要精力放在落实县委“一三四四”总体思路上来,以工作的不断创新,推动执政能力的不断提高,全面推进全县经济的快速发展。
2、全面实行乡局级领导干部学习教育积分制,强化干部培训工作的考核。
要把强化干部培训,作为提高领导干部执政能力和干部队伍素质的重要途径。在抓好理论学习的同时,突出抓好以创新能力为核心,以胜任本职工作为目标的知识更新培训、相关能力培养以及各项专业技能培训,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的执政能力。县委组织部要研究和完善乡局级领导干部学习培训考核办法,全面实行乡局级领导干部学习教育积分制,每年要对乡局级领导干部学习教育情况分学历教育、组织培训、岗位业务培训、理论学习和在职自学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记入干部本人学习档案,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3、认真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全力维护和增进领导班子团结。
各乡镇、县直部门各党委(党组)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要参加双重民主生活会,除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外,还要参加所在党小组生活会。要通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真正达到交换意见、沟通思想、化解矛盾、增进团结的目的。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党委(党组)的民主生活会要邀请组织、纪检部门派员参加,同时邀请分包本单位的县级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各单位要对召开民主生活会的参加人员、议题、解决的问题等情况做好记录,县委组织部每半年要对各单位召开民主生活会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凡民主生活会走过场起不到应有作用的,要推倒重来。对民主生活会上有意见不提,背后闹不团结的班子成员,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
4、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谈话制度,加强干部之间的思想交流。
今后,县委、政府领导每半年要对所分管乡镇、县直部门的“一把手”进行一次谈话,各单位“一把手”对班子成员也要每半年进行一次谈话。对干部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及早发现、及早提醒告诫、及早做好思想工作,防止小错铸大错。领导干部职务调整、工作异地时,主管书记或组织部长要对其进行谈话。要把干部谈话作为上下沟通思想、倾听群众意见、了解干部、解决问题的重要渠道,形成制度,坚持不懈。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党委(党组)要做好谈话记录,县委组织部要定期收集和检查干部谈话情况。
5、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诫勉制度,对有问题的领导干部及时警醒。
乡局级领导干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均实行诫勉:在年终考察考核工作中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超过20%的;对自己要求不严格,群众反映较大,经考察了解确有问题的;在班子中闹不团结或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的主要责任人;受到纪检监察部门纪律处分而没有进行其它组织处理的;各分管指挥部半年工作中提供的排位后三名和年终考核排位后三名且未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乡局级“一把手”等。县级主管领导和组织部门,根据干部存在的问题,对干部及时警醒提出诫勉意见,诫勉时间为半年。若连续两次诫勉无改进,视情况报县委常委会进行调整。
6、完善考察考核办法,加大结果运用力度。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以工作实绩为核心内容的年度考察考核制度和办法,县委组织部要加大对重点经济工作目标的审计核实力度,在考准考实的基础上,加大考察考核结果的使用力度,充分发挥考察考核在激励干部、促进工作、加快发展上的重大作用。对工作实绩突出的班子和个人,给予精神和物质上的奖励,政治上重用;对工作实绩较差,工作不努力,完不成责任目标的班子和个人,要给予黄牌警告,对不胜任的干部要坚决进行组织调整。县委组织部在对乡局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年度考察的基础上,每半年进行一次民主测评和评议。凡在测评评议中,得不称职票超过30%的班子成员,要视情况予以降职、免职;不称职票超过20%的,要进行诫勉谈话;领导班子得实绩较差票超过30%的,整个班子要重新调整,对负主要责任的领导干部予以降职、免职或调离。
7、建立优胜劣汰机制,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
牢固树立正确的用人标尺,选人用人上坚持“三看”,即看实绩、看人品、看群众公认程度。对那些有本事、真干事、干成事、群众公认,特别是在产业结构调整、项目建设等重点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干部大胆重用。积极鼓励县乡机关干部到乡镇和农村任职或挂职锻炼,今后在干部选拔任用上,要注重干部基层工作经历,同等条件的,优先考虑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干部。县委组织部要研究制定《调整不称职领导干部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不称职领导干部的标准,加大不称职领导干部的调整力度,打破单一用年龄“一刀切”的做法,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优秀干部适当延长任职年限,对那些不想干事、干不成事的平庸者,严格按照不称职领导干部标准即使不到年龄也要果断调整,真正解决干部能上不能下、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逐步建立健全竞争择优、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选择适当职位推行公开选拔,促进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