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党建工作,增强基层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促进我县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根据中央和省市委有关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就加强我县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重要性
近年来,我县非公有制经济迅猛发展,从业人员不断增多,已经形成一支规模大、分布广的产业大军。加强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党的建设,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落实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指导方针的必然要求;是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经济制度,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是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的迫切需要。
二、指导思想
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谋求跨越发展,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结合非公有制企业运行特点,按照“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发展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的要求,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为非公有制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思想基础、精神动力和组织保证。
三、目标要求
非公有制企业的党组织坚持属地管理,做好非公有制企业的党建工作,各乡镇及县城新区要做到:一对辖区内具备条件的企业要全部建立党组织;二对不具备条件的企业要积极地创造条件建立单独或联合联合党组织,目的是企业中的每个党员都纳入一个党组织;三企业中党员的教育和管理,要注意切合实际,做到经济活动与党建活动相结合,相对集中于分散活动相结,工作时间与业余时间相结合,教育活动与娱乐活动相结合,从而进一步扩大企业党组织的影响;四要系统地掌握企业的基本情况,建立台帐,做到动态管理,把掌握的情况向企业工委汇报,以便工委对全县情况的了解;五对发挥作用好的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党员和业主,认真挖掘总结经验和做法,形成书面文字,及时向企业工委汇报,以便交流。
四、严格程序,保证质量
非公有制企业的党组织发展党员必须做到:1、把握身份。申请入党人员必须与所在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是企业正式员工。2、把握工作年限。必须在企业连续工作两年以上,企业临时聘用的产品推销员及其他与企业没有固定用工关系的人员不能在非公有制企业的党组织发展入党。3、把握入党动机。确定积极分子前由上级党委进行谈话,掌握其思想动态。4、全方位考察。对农民工入党,要同时征求户籍所在地乡、村两级党组织的意见,了解其在村内思想状态、发展意识等现实表现。5、公开透明操作。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组织召开由企业全体党员、职工代表参加的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大会,根据推荐结果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后、预备党员前及预备党员转正前,都要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现实表现进行张榜公布,公示后没有异议的再召开支部会议研究确定。6、规范组织关系接转。在非公有制企业入党且仍在企业工作的除特殊原因外,其组织关系一般不得转入原籍村党组织,确需转的,必须经上一级党委研究,接收地党组织同意。与企业解聘合同后,及时将其组织关系接转到新的工作或生活地党组织。
五、保证措施
一是企业工委负责非公有制企业党建的具体指导、协调工作。二是各乡镇及县城新区党委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党委书记负总责,组织委员负专责,抓好非公有制党建的具体落实和汇报工作。